甲历,历法名称,宋王应麟《玉海·历法》:“外纪伏羲纪阳气之初为律法,建五气,立五常,定五行有甲历五运。有说亦称作“上元历”、“太初历”等。《太初历》将一日分为八十一分,故又称“八十一分律历”。它是我国古代一部比较完整的历法,这是我国历法上一个划时代的进步。汉初承袭秦制,使用古历《颛顼历》,以《太初历》与《颛顼历》全面比较,有重大的进步。但是《太初历》也有不足,它的八十一分律数据,是黄钟律管九寸长这一数据"九"的自乘,以音律起历,这是缺乏科学根据的。《太初历》共使用了188年。
《汉书·律历志》详细记载了制历经过。汉武帝元封七年,太史令司马迁与太中大夫公孙卿、壶遂等上书,"言历纪坏废,宜改正朔",汉武帝征求了御史大夫倪宽和博士们的意见后,诏令司马迁等"议造汉历"。征召全国著名天文学家参与。有侍郎尊大、典星射姓、治历邓平、长乐司马可、酒泉侯宜君、方士唐都、巴郡落下闳等官方和民间专家二十余人,既分工协作,又发挥各人所学专长,共制定了十余部历法。即十余种推步方案,经过严格筛选,决定采用邓平历。盛大的颁历典礼,并改年号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,故称新历为《太初历》。颁历之后,对政治制度典章礼仪和官制进行了调整,这就是汉武帝的太初改制。《后汉书·律历志中》:“孝武皇帝摅发圣思,因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乃诏太史令司马迁,治历邓平等更建《太初》,改元易朔,行夏之正。”
据《汉书·律历志》记载,西汉太初元年(前104),大中大夫公孙卿、壶遂和太史令司马迁等上奏汉武帝:自高祖建朝至今,一直沿用秦代的“颛顼历”,“历纪坏废,宜改正朔”。武帝便让精通经学的御史大夫倪宽“与博士共议,今宜何以为正朔”。倪宽等商议后上奏:“唯陛下发圣德,宜考天地四时之极,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,为万世则。”建议改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,“愿募治历者,更造密度,各自增减,以造汉太初历。”武帝采纳建议,遂诏令全国选拔知名民间天文历法专家共同制定新历。
于是,20多位身份不同的天文历法专家汇聚京城。为将新历法制定得更为准确,徐万且与其他专家制作了天文仪器,以准确测量天体位置,并以天象实测和历代天文纪录为参考依据,研究分析不同历法之得失。经过认真测算和反复核对,终于制定出一部新历。这部新历第一次把一回归年定为365.2502天,把一朔月定为29.53086天;第一次把二十四节气纳入新历中,使之与朔望月有机协调。西汉初年,沿用秦朝的《颛顼(zhuānxu专须)历》,但《颛顼历》有一定的误差。太初元年(前104),司马迁四十二岁,他倡导并参与制定的《太初历》得以完成颁行,这既是一件国家大事,也是司马迁人生旅程中值得纪念的一座里程碑。公元前104年(元封七年),经司马迁等人提议,汉武帝下令改定历法。并责成邓平、唐都、落下闳等人议造《汉历》。
汉武帝元封七年五月,改年号为太初(即为太初元年),并颁布实施这套《汉历》,后人以此颁布年号称呼此历为《太初历》。《太初历》规定一年等于365.2502日,一月等于29.53086日;以“加差法”替代之前的“减差法”以调整时差。将原来以十月为岁首改为以正月为岁首;开始采用有利于农时的二十四节气;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,调整了太阳周天与阴历纪月不相合的矛盾。这是我国历法上一个划时代的进步。《太初历》还根据天象实测和多年来史官的记录,得出一百三十五个月的日食周期。它问世以后,一共行用了一百八十八年。
汉初承袭秦制,使用古历《颛顼历》。以《太初历》与《颛顼历》全面比较,有重大的进步,表现在四个方面。其一,《太初历》经过精密测定的历元为太初元年冬至朔旦甲子日夜半,它纠正了《颛顼历》的累积误差,故《汉书·律历志》称《太初历》"晦朔弦望皆最密,日月如合壁,五星如连珠"。其二,《太初历》以正月为岁首,更加科学地反映农业季节,因此后世改历,一直沿用至今。其三,《太初历》十九年置七闰,第一次把二十四节气纳入历法,并以没有中气之月为闰月,使历书与农时季节更为适应。其四,《太初历》推出了一百三十五个月有二十二次交食周期的规律。据《汉书·武帝纪》载,太初历的颁布,在大初元年五月:夏五月,正历,以正月为岁首,色上黄,数用五,定官名,协音律。
汉初使用从十月朔日开始的历日制度,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,显然渐觉这种政治年度和人们习惯通用的春夏秋冬不合。于是大中大夫公孙卿、壶遂、太史令司马迁等建议修改历法。同时汉初以后,人们对于天象观测和天文知识,确有些进步,这为修改历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。武帝元封七年(公元前104年,即改制后的太初元年),五月,汉武帝命公孙卿、壶遂、司马迁等人议造汉历,并征募民间天文学家20余人参加,其中包括治历邓平、长乐司马可、酒泉郡侯宜君、方士唐都和巴郡落下闳等人。他们或作仪器进行实测,或进行推考计算,对所提出的18种改历方案,进行了一番辩论、比较和实测检验,最后选定了邓平、落下闳提出的八十一分律历。
把元封七年改为太初元年,并规定以十二月底为太初元年终,以后每年都从孟春正月开始,到季冬十二月年终。这种历法叫做太初历,它是我国最早根据一定规制而颁行的历法。从改历的过程可以看到,当时朝野两方对天文学有较深研究者,可谓人才济济。特别是来自民间的天文学家数量之多,说明在社会上对天文学的研究受到广泛的重视,有着雄厚的基础。我国古代制历必先测天,历法的优劣需由天文观测来判定的原则,这时就已得到了确认和充分的体现,这对后代历法的制定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。
西汉末,刘歆把《太初历》改称《三统历》,后人也常用《三统历》这个名称;实际《太初历》以改元而得名,而《三统历》是以法数而得名。后人多以《太初历》是刘歆所作,实系错误。刘歆把邓平的八十一分法作了系统的叙述,又补充了很多原来简略的天文知识和上古以来天文文献的考证,写成了《三统历谱》,它是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一部完整的天文著作。
《太初历》是中国第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,它的朔望月和回归年的数据虽然不比四分历精确,但有以下显著进步:以正月为岁首,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,使月份与季节配合得更合理;将行星的会合周期测得很准,如水星为115.87日,比今测值只小0.01日;采用135个月的交食周期,一周期中太阳通过黄白交点23次,两次为一食年,即1食年=346.66日,比今测值大不到0.04日。太初历还把二十四节气第一次收入历法,这对于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。它还首次记录了五星运行的周期。公元前45年,尤里乌斯·恺撒才正式启用儒略历。值得一提的是元初实施的《授时历》也比《格里高利历》早了300多年。无论是天文精度,还是辅助农业生产的二十四节气,都领先于西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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